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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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2月7日电(记者周琳)继药品经营许可证持有者制度试点之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7日发布并实施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尝试了医疗器械注册制度的创新和改革。
试点启动后,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注册证书,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实现了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松动”,使创新成果更容易出来。
过去,中国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生产是“捆绑”在一起的,注册和生产必须由一个主体完成。这种“捆绑”模式影响了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也限制了创新要素的合理配置,与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不符。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付刚表示,注册和生产“捆绑”模式下的高成本投资导致许多医疗器械企业“撤退”。
据报道,改革实施后,注册人可以委托多家生产企业生产,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产品上市前的创新成本,而且通过适当的劳动力分配,进一步保证了产品的生产质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来表示,中国医疗器械产能过剩问题日益突出,许多生产企业因无法获得注册证书或生产资质,生产能力无法完全释放,被禁止进入市场。此次改革希望“放松”体制,促进医疗器械市场专业化分工,合理配置生产资源,形成良性互动循环。
“与以前的制度相比,这次改革至少增加了三个新的监管‘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林森勇表示:首先,在准入环节,上海坚持更严格的标准,坚决阻止低端OEM厂商进入试点范围;二是加强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对于高风险企业,重点提高检查频率和强度;第三,将加强跨区域协调和监管问题。
标题: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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