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刷单炒信”付出更大代价(金台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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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11”的临近,许多人正准备打开“买中买”的模式,消费战争即将爆发。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中国有7.31亿网民和4.67亿网购者。网上购物不仅刺激了消费潜力,方便了消费者,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网上购物、网上谈判以及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在不见面的情况下,买方只能根据产品描述、客户评价和销售数量等信息做出综合判断,从而决定是否购买。一些不良店主动用了“歪脑筋”,通过“擦手”,形成了虚假交易的交易记录和信用记录,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制造了销售领先、质量上乘、信誉良好的假象,欺骗了消费者。随着低成本、低成本和高收入,“单本投机”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账单本质上是商业欺诈,不仅剥夺了消费者了解企业信誉和商品质量的权利,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破坏了电子商务的信用评估机制,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如果让机会主义者获利,让诚实的经营者蒙受损失,就会在网络经济中引发“信任危机”,而“恶钱驱逐善钱”的恶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操作隐蔽、流程在线、分工细致、识别困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管理。
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需要一把明晃晃的法律之剑。10月3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三稿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质量、销售状况和用户评价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否则,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比,商家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更加详细,针对性更强,处罚力度加大。相信这将对“单销炒信”行为产生更大的威慑作用。
有法律可循,但我们也应该考虑如何实施法律。公安、工商和网络部门可以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利用网络大数据分析的优势,探索税收监管、质量监管和网络监管的结合,对计费代理、发行空的快递公司和计费软件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此外,改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记录,将相关企业列入“黑名单”,甚至下令取缔该行业。10月31日,“中国信用”网站公布了第一批“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共有500家企业加入,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立法大多是针对经营者的,但如何处罚“刷手”却相对模糊,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个人不能没有信,但他的事业不能没有信”。市场经济注重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只卖一封信投机”违背了最低市场原则和社会公德,从长远来看会污染社会风气。因此,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双管齐下,给“写一封信”的人戴上金箍,有利于净化网上购物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良性市场秩序。
恶意计费、个人信息泄露、假冒伪劣等。在迅速发展的网络经济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用法治来保障市场公平和社会道德,挤压空“单簿投机”的空间,营造守法诚信的网络环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光明。(金正波)
《人民日报》(2017年11月7日,第20版)
标题:让“刷单炒信”付出更大代价(金台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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