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父亲打死亲生女被判无期徒刑 畸形父爱终酿家庭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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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2月2日电(记者申冉)为了“去上学”的女儿,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持巴掌、踢脚、用钢管殴打,13岁的女儿接受急救治疗死亡。 2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中,涉嫌故意伤害亲生女儿死亡的父亲南京市民郑东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在中国家庭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中,父母的爱被称为“严格父亲的慈母”,在家庭教育中父亲的作用经常唱“红颜”,但“严格父亲的爱”暴走于暴力时,“恶魔之手”就会破坏年幼无力的生命。
当天接受审判的郑东嫌疑人,曾经是普通父亲,2003年与妻子离婚后,女儿郑先生遵循其生活,10年来,父女两人互相依赖。
年9月郑先生上中学后,因为学校成绩不好多次被父亲骂。 年3月18日晚上10点左右,女儿从学校回来晚,因为被怀疑女儿早恋和交友不小心,郑东听了,踢了脚,用钢管打直到女儿倒下。 那天晚上11点左右,郑东把女儿送到南京市第一医院急救治疗,但急救治疗无效。 郑先生死于13岁。
根据郑东的供述,杀了女儿是因为女儿的顽固暂时失去理智。
“事件发生的时候,女儿大概九点多回来了。 我在家等她,玩电脑,等得很生气。 女儿不去学校,我很生气。 这个时候我已经辞职了。 因为接送孩子和工作冲突。 女儿回来后,我让她跪在那里反省,她也按我的要求跪下,我问她为什么总是不听我的话,我当时脑子失去了控制,她又跟我顶嘴,我把她的嘴抽在手心里,具体几次 她怕我……我用钢管弯管子打女儿的脚。 当时女儿很害怕,但没有输给她的嘴……打她时,看到她的脸、身上的伤口,脸被我打了,肿了,牙齿也掉了,女儿要求不要再打了。 我想让她经常去学校,当时失去控制…”
单身父亲不自然的困境“双面父爱”歌声的结局
法庭承认,无论是检察官、辩护人、证人证言还是郑东本人,父亲对郑东女儿的爱都是真实的。
郑东说,文化水平不高的他,女儿学习成绩不好,所以女儿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请了家庭教师,每个科目每月要800元,对不富裕的普通家庭来说,这个费用不小。
女儿喜欢玩,去了网吧,三次离家最后躲在网吧里,郑东跑了周围认识的网吧,告诉网吧老板不要让女儿再来了。
因为女儿在网吧玩,社会关系多而杂,学校要求家长协助管理孩子,郑东为此辞去了工作,每天接送女儿一个月。
为了改善和女儿的关系,郑东即使上夜班,早上5点半起床为女儿做早饭,6点准时叫醒女儿。
“门前熟悉的人都可以理解我关心孩子。 ”。 郑东在院子里反复说了自己对女儿的爱。
但是作为离婚的单身父亲,如何教育青春期的女儿成为了不自然和困难的事件。 在郑东心里,打孩子是为了教育孩子。 “我的观念是打一次就让她知道,吓唬她,不知道这是违法事件。 不知道通过组织,组织得到帮助。 ’”
郑东坦白,平时和女儿关系很好,但很难沟通。 “她有话不想告诉我。 她在外面找朋友的事件也不想告诉我。 越来越多的时候,她不想告诉母亲。 ”。
事发当晚郑先生告诉郑东他不喜欢上学,所以父女矛盾迅速加剧。 “我告诉她至少要学好中学。 不要像我一样吃一辈子没有文化的苦。 ”。 郑东的苦心在情急下变成了暴力,棍棒打在女儿身上时,父女之间最后的交流馀地也没有了。
与郑东“父爱”无力的一面相比,郑东给死去的女儿留下的伤痕令人瞠目结舌。
年,郑东折断过一次女儿的手指。
郑东是最后一次对女儿的“暴行”,根据检察官出具的郑先生验尸报告,在事件当天晚上,郑东用巴掌、拳头、钢管殴打女儿好几次一个小时,13岁的郑先生因全身机械损伤因心、肺、脊髓挫伤而肺脂肪栓塞
事件现场的里外房间的墙上充满了郑先生被打飞的血迹,郑先生的衣服上也留下了大量的血迹。
面对自己的罪行,郑东一再恳求法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我人生中最对不起的是我的母亲,最害羞的人是我的女儿,但我父亲不能履行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现在没有未来,没有希望。 为了尽快拯救自己,请法院立即执行死刑。 ”。
第三者力量不足使处于困境的孩子面临危机
审判中,郑东后悔自己父亲因交通事故早逝,单身母亲含辛茹苦带着自己,自己多次被监禁使母亲失望,感到惭愧。 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事业和家庭生活不顺利。 而且,自己对女儿施暴的时候,因为不擅长法律常识,所以周围也没有阻止自己的身体,失去理智,手变重了。
父爱的偏离,使这种血浓于水、依赖相10年的父女悲惨结束。
郑东的辩护人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薛忠贵在法庭上说:“为什么中国社会上经常发生类似于郑东棍棒教育的家庭暴力伤害事件? 有社会理由吗? 他的行为不是个别现象。 根据全国妇女联盟的调查,在中国的2亿7千万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的9成是男性,家庭暴力日益激增。 在中国封建礼教中,“父亲是子纲”的父权观念根深蒂固,因此“父亲不得不亡子”是理所当然的,滥用父母监护权的行为在民众中是看不到的。 ”。
本案的主审周侃法官也在判决后提出了司法建议,未成年人作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群体,缺乏自我保护和自我生存能力,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家庭、社会的关怀,但在现实生活的父母管教孩子的过程中,正当的惩戒孩子和孩子的人 “父母应该认识到,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独立的生命体,其人身权利应该受国家法律的监督。 ”。
这件事的人民陪审员黄琼花在审判期间多次流泪,在审判结束的采访中哭着说。 “这件事的受害者学校和亲属第一次发现孩子被父亲殴打,为什么没有报警? 警察通过训诫也可以警告郑东不要打孩子,这多少让这位父亲接受教育,至少让他知道打孩子是违法的。 付出多少孩子们的血代价,社会才能觉醒? ”。
“乐燕事件后,我们希望通过媒体的发表和地方立法的努力,减少这种未成年孩子受到伤害,避免再发生,但这条路还很长。 ”。 同样震撼国内外的南京“乐燕饿死女童事件”主审法官周菅遗憾地对记者说。
周侃呼吁民众。 “每个人都应该改变自己的理念。 希望各市民成为使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子,各自的人自己开始,首先善待自己的孩子,耐心教育信息表达。 不义的自问自答,从邻居家听到孩子生气的声音时,过去听一句,忠告过一句吗? 从自己开始,从自己身边开始,从现在开始,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再发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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