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霸占”共享汽车 18岁男子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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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朝阳法院网12月25日报道,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发现一辆智能共享车的车窗没有关上,于是他偷偷溜进车里拿走了钥匙,撕掉了车身的二维码,将车据为己有。近日,18岁的鲍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5月10日11点,鲍某发现小区内一栋塔楼外,一辆奔驰智能共享车的窗户没有关好。因此,包有偷车自用的念头。根据包的叙述,他从来没有把手伸进汽车的副驾驶位置的玻璃里,打开车门。进入车内后,他把车开到了空京密路边上的一个地方。之后,他从车身上取下二维码,用墙纸刀切断锁钥匙的钢丝,并带上钥匙。在接下来的三天里,鲍某数次驾车前往朝阳、通州和海淀。
据了解,鲍拥有的车辆由北京土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革公司)投资,归北京都安同心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所有..Tuge公司运营总监田先生表示,公司在5月10日18时发现该车未投入运营,但gps显示该车一直在移动,因此判断有人在使用该车,怀疑该车被盗。为了挽回损失,公司安排员工寻找汽车的下落。5月13日,工作人员发现车辆再次移动,位置在象山路附近,正沿五环路向东行驶。最后,工作人员在保利中央公园空场外发现了这辆车,当场逮捕了鲍康如,并立即报警。
法院认为,涉案车辆是一个共享物体,车外的二维码标志和车内固定的钥匙是操作者在他人使用时管理和控制车辆的重要条件。包以非正常使用者身份进入车内后,切断钢丝绳、拿走车钥匙、撕掉二维码、移动车位的行为切断了车与操作者之间的正常联系,其以秘密手段将车据为己有的意图十分明显,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司财产,数额巨大,构成盗窃,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赃物已被追回并返还,对鲍从轻处罚。
最后,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鲍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一审宣判后,鲍没有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标题:因盗窃“霸占”共享汽车 18岁男子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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