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对属地网站等备案 微博粉丝超3万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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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Xi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14日消息,Xi安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7月14日)发出通知,决定对Xi境内的网站(论坛)、微博和微信公众账户进行集中注册和备案。其中,新浪微博的个人注册用户超过3万人,个人文件、住所或常住户口在Xi地区的也要注册。
Xi市人民政府网截图
通知全文:
进一步规范Xi网站和新媒体的运营行为,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Xi市的网站(论坛)、微博和微信公众账户进行集中注册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登记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Xi本地网站:(1)工商注册地(工商注册地与主注册地不一致的,以主注册地为准),(2)网站创建者、管理者和用户的位置,(3)网络接入地,(4)计算机等终端设备的位置;
2.Xi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注册的网站(论坛)、微博和微信公众账户;
3.Xi中文新闻网站频道、分站、工作站等分支机构和Xi商业网站频道、分站、工作站等分支机构;
4.新浪微博个人注册用户,粉丝超过3万人,个人文件、住所或常住户口在Xi地区;新浪微博注册用户超过5万粉丝,主要账户文件和办公室在Xi辖区;
5.微信公众账户的注册人、管理人和用户之一在Xi。
符合上述任何一项都在本次注册的范围内。
二、登记材料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要上传的登记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提供创始人、经理和用户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备案的;
3、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相关登记表。
第三,注册时间
已开通网站(论坛)、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登录Xi市人民政府网站主页,并开通“Xi市网站(论坛)、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集中备案登记”链接进行备案。
如有变更或新登记,应在变更或推送首次信息之日起30天内完成登记。
四.相关要求
1.如有迟报或不履行备案,Xi安网通办公室将根据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对相关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公示、约谈或行政处罚,必要时配合网络服务提供商和运营商暂停和永久关闭。
2.信息上传应真实、有效、规范、完整。如果举报虚假信息,Xi安网通办公室将依法处理。
电话:029-86780698(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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