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因《卫子夫》再陷“抄袭门”,作者陈峻菁起诉侵权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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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郑宇侵权案、金庸诉江南侵权案,“锦绣未央”共同请求赔偿211.5万元。随着大量流行的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版权纠纷也随之而来。华彩影视作为影视板块的领头羊,近年来多次卷入侵权纠纷。
最近,正在播出的《楚桥传》被发现抄袭。原作者潇湘冬儿已公开承认抄袭《明初为王》、《淄川》、《昆仑》等书籍,并向月官、老珠、凤阁等网络作家道歉,承诺删除抄袭部分,不再使用电视剧中涉及抄袭的情节。然而,该系列播出后,网民指出,潇湘再版的小说涉嫌抄袭作家江南和萧的作品。这一事件甚至引发了资本市场的波动,华策影业和慈文传媒的股票都曾经历过大幅波动。
在这一边,涉嫌剽窃的新剧正处于风口浪尖,而在另一边,涉嫌剽窃的广播剧的审判正在进行。2014年夏天播出的由王和蓝鸿震主演的历史古装剧《魏子福》面临侵权指控。
2016年,历史小说家陈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魏子福的制作人优酷。2017年6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第一次开庭,正式审理了魏子福侵权案,并开始比较电视剧和小说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7月11日,陈在微博上直截了当地表示:华彩影视的中国皇后系列电视剧《魏子福》涉嫌首次抄袭陈的《我,魏子福》等三本书。华斯提交证据的第123页上的创造性思维原来是我原书的序言和一份供词。
那么,为什么这部在2014年夏天大受欢迎的热播剧被发现剽窃了呢?
魏子福剽窃的整个故事
2014年8月20日,华彩影视与香港卫视联合制作的历史古装剧《魏子福》登陆浙江、安徽、东方卫视,并在腾讯视频、优酷视频、搜狐视频进行了更新。这部戏剧在那年夏天获得了很高的收视率。据Keton Media Data Center的数据,“魏子福”在50家城市电视台的夏季黄金档中排名第一,收视率为1.222,10天内网络点击率超过10亿。截至2015年2月1日,总金额超过26亿。之后,卫子夫被卖到台湾、香港、马来西亚和美国。
2016年,历史小说家陈起诉了魏子福的制片人优酷,理由是优酷的影视和广播平台。陈认为,华彩影视投资制作并在国内外多家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播出的电视剧《魏子福》,涉嫌抄袭其三部历史小说《我、魏子福》、《平阳公主》、《千殿钟》中的200多个具体情节、整体故事框架和具体人物关系。
上述陈、的三部历史小说主要关注的是卫子夫、平阳公主、凌太后的人生成长和爱情传奇,具体的故事大多是虚构的。
值得注意的是,电视剧《魏子福》中的两个主要女性人物——魏子福和平阳公主,都是西汉时期的历史人物,但关于他们的史料记载却很少。《汉书》和《史记》中关于魏子夫的记载只有几百字,野史《汉武传》中有一百多字。平阳公主的记录更加罕见。因此,在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的创作中,我们必须对珍贵的史料进行合理的艺术处理。
也就是说,卫子夫和平阳公主的艺术创作在空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有很多虚构的成分。毕竟,后宫小说不同于真实的历史故事,其创作内容远远大于历史记载。
随后,对魏子福和陈的三部小说《我》、《魏子福》、《平阳公主》和《千殿钟》进行了故事比较。
首先,在故事的整体框架中,小说《我,魏子福》由13个主要故事环节和7个次要故事环节组成,描述了魏子福的人生传奇,而电视剧《魏子福》的主线则由11个主要故事环节和7个次要故事环节组成,描述了魏子福的人生传奇。根据陈在其博客上发表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小说《我,魏子福》与电视剧《魏子福》的主要故事链接:
另一个例子是故事的开头和结尾:电视剧和小说的现实是从魏子福在震撼长安城的盛大仪式上回忆起他悲惨的童年开始的,电视剧和小说的记忆是从魏子福全家挤上一辆破旧的马车,离开平阳县踏上泥泞的漫漫征途开始的。
此外,电视剧和小说的结局是不言而喻的,魏子福是被敌人陷害的。他把年轻时和刘彻一起喜爱的纪念品拿出来,放在胡椒室寺的盒子里,记录下来,以此来审视和回忆当年的爱情之美,然后自杀了。
根据陈在其博客上发表的相关内容,电视剧与小说的比较分析如下:
陈在博客中无奈地说,这部电视剧故意盯着她的三部作品抄袭,而且经常采用花木替代的手法,将同一情节、同一台词在书中抄袭三次,导演的原创能力太低。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tvb电视剧集《龚欣记》曾被指与另一部tvb热播剧《战争与美丽》雷同,甚至涉嫌抄袭韩剧《大长今》,该剧由卫子夫的总制片人兼编剧梅晓青执导。对此,梅晓青曾回应说:“《龚欣记》没有照搬《大长今》,而该剧塑造了真善美的刘三好角色。虽然有点像《大长今》,但是《大长今》在2009年被复制至今已经有多少年了?
为什么涉嫌剽窃经常发生?
魏福子的侵权指控只是整个行业版权纠纷的一个缩影。
去年,原版小说《泼妇》被指控抄袭了200多部其他作品。今年1月4日,11位作家联合起诉锦绣未央剽窃案。今年2月,作家文瑞安(音译)加入了对《锦绣未央》剽窃的诉讼。6月9日,金秀未央剽窃案的负责人王国华律师接到法院传票。法院定于6月23日下午在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庭举行庭审。
今年年初,华彩制作的另一部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播出,人气持续攀升。然而,关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袭网上文本“桃花债”,却有很多声音。
另外,包括“甄?热门电视剧的原创作品如《传记文学》和《华》都被指控抄袭,其他一些著名的综艺节目如《极限挑战》和《偶像剧来了》也纷纷涌入外国综艺节目。
值得反思的是,尽管上述热门电视剧或综艺节目在播出时被指出涉嫌抄袭,但它们并没有影响这些影视作品的正常播出,反而越来越受欢迎。
对于那些涉嫌剽窃的人来说,侵权纠纷似乎不会给他们带来致命的打击。例如,当年被琼瑶起诉剽窃的郑宇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锁定皇宫》,五位制片人的被告共赔偿500万元。但是现在郑宇仍然活跃在影视圈。
近年来,影视知识产权价格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也是一项相对昂贵的原始投资。相比之下,剽窃已经成为一种低成本的经济行为,因为影视作品运营周期短、投资快、市场化程度高。几个月之内,它就可以在国内外许多卫星电视台和网站上播出,利润丰厚。当影视广播被指控剽窃、收集证据和提起诉讼时,至少一两年已经过去了,影视经销商已经赚了很多钱。
即使被判侵权,由于中国的《著作权法》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落后于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不足,而相对于影视业务的侵权赔偿的商业回报只有九牛一毛,这使得一些人即使知道剽窃也要自己去尝试法律。例如,《楚桥传》在拍摄前就有抄袭的传闻,但制片人不在乎,或者说是准时开拍的。
从维权者的角度来看,将长期维权与大量证据相比较并不容易。更悲惨的是,一些辩护律师甚至会因为法律费用而停止辩护。编剧汪海林曾经说过,在《锦绣未央》涉嫌抄袭期间,一些原创作者想捍卫自己的权利,但负担不起高昂的法律费用。后来,他们得到了一些编剧甚至律师的帮助去进行法律诉讼。
还应该注意的是,剽窃本身的法律定义有些困难。《人民日报》的“琼瑶诉郑铮侵权案的胜利不是终点”指出:在许多具体案件中,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引用和剽窃往往只有一步之遥,甚至连律师都感到困惑。我们怎样才能避免让一些人侥幸逃脱呢?
正如魏子福抄袭门的原告陈所说,电视剧《魏子福》侵犯原著,往往采用移花接木的先进抄袭手法。在许多地方,角色被颠倒或取代。例如,当战争即将结束时,卫青在河边的廊桥上找到了平阳公主,魏萍和他的妻子曾在那里私下见过多次。卫青强迫她嫁给了犹豫、惭愧、不值得的平阳公主,结束了她长久的爱人,并改变了战争的结局。魏青在魏萍。
这样,具体的情节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可以隐藏起来,这就使比较工作复杂化了。原告不得不进行大量的鉴定、描述和分割比较,这不仅节省了侵权人构思独创性的精力,也增加了被侵权人举证的难度。这位导演可以说是精通剽窃。
对于整个文化产业来说,剽窃的传播肯定是一件坏事。尤其是当文化市场日益繁荣的时候,我们不得不一边接受涉嫌抄袭的作品,一边高喊原创的重要性。这不是很讽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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