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简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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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少于183天的外国人将被视为非纳税居民。在此后的特定纳税年度,如果外国人符合税收居民的认定标准,他应作为税收居民纳税。
([)。推送({ });如果一个非纳税居民在新加坡一年工作少于60天,他的就业收入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然而,免税不适用于公司的董事、演艺人员和专业人士,包括专家和顾问。董事费和其他收入适用22%的税率,不享受税收减免。
如果免税居民一年在新加坡停留61到182天,他们在新加坡挣多少
收入是应纳税的,不享受税收减免。其中,15%的税率适用于工资性收入,或适用居民累计税率,以较高者为准。董事费和其他收入的税率为22%。
表5:被认定为非税收居民的外国国民的税收影响
在外国个人被承认为非税收居民后,在其后的特定纳税年度,如果该外国个人符合承认为税收居民的标准,他应作为税收居民纳税。纳税居民的认定标准是:
一年内在新加坡居住183天或以上(公司董事除外)。或者。
连续两年在新加坡居住183天或以上,相关雇佣合同跨越两年。或者。
连续三年住在新加坡。
实际上,当纳税人进行第一次纳税申报时,只要该外国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的时间少于183天,他将被承认为非纳税居民申报纳税。一旦该外国人在下一年的居留时间和条件符合纳税居民标准,他应向税务局申请将其非纳税居民身份改为纳税居民身份。纳税人可就上一年度的应缴税款向税务局提出上诉,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并申请增加退税和减少赔偿。
表6:适用于新加坡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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