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男子因在隔离期间两次外出购买食物而被判处5周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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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的被告庄振华因一项违反《传染病法》及两项违反《2020年传染病法》的控罪,今日上午被判入狱五个星期。
被告被告知从3月17日至3月31日呆在家里,但他在3月24日下午3: 38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裕廊东252街区附近的咖啡店购买食物。
3月28日,他再次违反通知回家的规定,并于下午2点左右离开武贾巴杜的住所,查看大院底层的邮箱。第二天下午1点左右,他去他家附近的咖啡店买食物。
([)。推送({ });早些时候,一名在家被隔离的男子被怀疑在隔离期满前半小时离开。今天,法官罚款1500元。
据《海峡时报》报道,3月19日至3月22日中午12时,22岁的戴春贤(Tay Chun Hsien)本应被隔离在蔡厝港的家中。他被怀疑在3月22日上午11点30分至中午12点之间不在家,因此违反了《传染病法》。
另一名在隔离期间外出吃肉和骨茶的男子被判处六周监禁,成为第一个因不遵守家庭通知而被判刑的人。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发布的公告,在为期14天的家庭观察期间,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许可证持有者如果在生活中需要帮助,可以向人民协会寻求帮助。学生可以向学校或教育部寻求帮助。工作许可证持有者可以向雇主或人力资源部寻求帮助。
标题:一名新加坡男子因在隔离期间两次外出购买食物而被判处5周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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