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致121人死亡的吉林德惠宝源丰特大火灾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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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12月27日电(记者贺宝庆)记者27日从吉林省相关部门获悉,已接受121人死亡的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企业特大火灾事件的一审判决。 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企业理事长贾玉山因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9年徒刑。
年6月3日,位于吉林省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企业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表示,这次事故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4月9日至11日,案件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道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庭审,12月26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企业理事长贾玉山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长春建工集团有限企业吉润管理企业退休职工被告刘升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款30万元。 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原吉林宝源丰矿业有限企业总经理张玉申、综合办公室主任姚改政有期徒刑4年和3年。
法院因玩忽职守罪负有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项目审查及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原吉林省德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刘树伟、原吉林省德惠市米沙镇城乡建设管理支局局长宋立民、原吉林省德惠市米沙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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