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广东省法制办复函称深圳限牌通告符合规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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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交通堵塞和交通污染状况专项业务报告的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
当天17点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乘用车增量限制管理的通知》,《限购令》和《逾期》的方案。 发表了。
根据《通告》,深圳市整体乘用车增量指标暂定每年10万个,乘用车增量指标摇摆和竞价。 举行仪式
顾大松认为这一通告是违法的,提出了三点疑问:1.深圳市政府的《通告》不能履行听取公众意见的法定程序,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2 .《通告》无法履行中央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的重大行政决定,听取意见听取程序的要求。 3 .深圳市政府的“通告”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违法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行为。
另外,区大松认为,在合理控制汽车规模的其他经济、环境保护、法治方法尚未发挥效果的情况下,政府不应该直接采取管制的行政手段,“告知”是行政法上的必要性的大致行为。 违反了。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迄今为止深圳市的品牌限制政策得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在程序正义方面没有问题。 回答是。
我用挂号信两周后收到回信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建议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可以提出的政府法制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对解决结果提出审查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必须向他回答
1月6日,顾大松教授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表示,他将挂号寄到广东省法制,依法限制深圳文件的合法性。 我建议了审查。
深圳品牌的有关文件直接限定了市民的轿车购买指标、竞价的轿车购买指标和二手车交易等行为,是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说属于。
根据《规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备案,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的正式复印件及证明等。 必须提出”,因此深圳市政府的“通告”依法向广东省政府报告备案,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律。 必须审查制度。
顾大松22日收到了广东省法制的书信。 在公众号上刊登了。 《粤府法函【】79号文》的复印件是:“关于依法审查《通告》的建议书。 收到了书。 经过研究,我已经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启动程序解决相关文件。 进行了》加盖公章的文件落款于年1月20日。 的双曲馀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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