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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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制司副司长刘超(新华社记者周伟)
在此间举行的2017博鳌中国企业家论坛上,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撰写的《一带一路国家法研究报告》正式发布,旨在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深入交流和互信铺平道路。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制司副司长刘超在讲话中指出,“从我们的初衷和使命来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应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和解决贸易摩擦和争端。”
自四年多前“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有关国家进行了真诚合作,但各国投资环境的复杂性和差异性逐渐成为制约“一带一路”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刘超说,与“一带一路”有关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各国在法制、市场准入、行业监管、财税安排、进出口管理、环境劳动保护和投资争端解决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然而,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尽职调查,大多数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经济和操作上的困难。
《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旨在为企业提供关于外国投资、贸易、税收、金融、土地、劳工和其他问题的第一手实用法律信息,并保护该地区的投资企业不走向全球。这套研究报告涵盖了包括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印度和匈牙利在内的64个国家,并将陆续出版,并将继续扩展到更多国家。
2016年,中国贸促会依托中国贸促会系统800多个分支机构,整合国内外法律专家资源,利用与200多个国际工商会的密切合作关系,启动了“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项目。在这组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中国贸促会将继续加大对国家法律的研究,丰富国家商事法律服务的内涵,拓展国家商事法律服务的平台。在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的支持下,将首次把研究成果推向社会,最大限度地服务工商界“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刘超指出,今后,中国贸促会将进一步拓展商事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一书一馆一中心一机构一组织一委员会”六大工程:一书是指一套完整的《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一馆是指外国法国际法咨询与咨询系统,一中心是指在11个自贸区设立的中国贸促会服务中心,一机构是指已建成的100多个预警机构。他说:“为建设‘一带一路’服务,我们永远在路上。”
据介绍,中国贸促会是中国最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已有65年的历史,是“一带一路”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全国双领导小组成员。(记者陈碧琪)
标题:《“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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