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喝果汁“传播病毒”法官不允许青少年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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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17岁),身穿黑色连帽衫,戴着墨镜和口罩,今早在母亲陪同下出庭。(吴富良摄)
(新加坡,23日)-两名青少年被指控在廉价超市“试用”两瓶果汁。其中一人原定于昨日上午(5月22日)认罪,但他的法庭表示,他已提醒他的朋友在上传视频时做出解释,以避免误解。他不知道视频中添加了“如何传播武汉病毒”的字样。法官认为,由于他不同意这个案子,所以不允许他认罪。
([)。推送({ });这名少年叫庞(17岁),被指控犯有妨害公共安全罪。他的搭档是同龄的郭玄芝。
案情透露,被告人郭宣智于二月六日下午七时四十五分,抵达位于五家八户市七路的内务队战备人员协会俱乐部平价超市。他拿起冷藏架上的两瓶果汁“尝”了一口,然后把它们放回原处,而郭玄志则在拍摄这个过程。
郭玄智立即将视频上传到他的社交媒体Instagram账户。被告同意郭选之的提议,并于稍后购买了他所喝的酒。
庞取下两瓶酒,放回原处。然后他买了两瓶他喝过的饮料。(档案照片)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昨天上午在他母亲的陪同下出庭。他原本是在昨天早上认罪的,但在检方看完案情后,他同意郭玄智将视频上传到网上,但他不知道郭玄智会将视频贴上“如何传播武汉病毒”的标签。直到视频传播,他才看到标题。
他解释说,郭选之给他看的视频没有文字。为了避免误解,他提醒郭玄智把视频的内容解释清楚,但他从未想到会被贴上“如何传播武汉病毒”的标签。
当法庭休庭时,被告在与母亲讨论时表示,他立场坚定,不想“承担责任”。当案件恢复时,被告还告诉法官,视频的标题不是他想要的,他还在警方声明中指出了这一点。
检方认为被告与本案不同,不允许被告认罪。它建议被告寻求法律咨询。
法官同意检方的立场,并将案件延期至6月4日。(姓名的音译)
文/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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